以案为鉴丨第21期 我辜负了患者对我的信任,抹黑了“白衣天使”称号

2024-10-29 16:19纪检监察室

 

 开栏语

以人为镜明得失;以案为鉴知敬畏。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是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的重要举措,是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的有力抓手。为用好用活典型案例,做深做实纪法教育,引导全院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、存戒惧
专栏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、蚕食群众切身利益的“蝇贪蚁腐”,通过多角度剖析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,既做到警钟长鸣,又开展释纪释法,持续发挥以“案中人”教育“身边人”的作用,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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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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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玉国,男,1983年3月生,曾任眉山市丹棱县石桥乡卫生院副院长、齐乐镇石桥卫生院院长、齐乐镇卫生院院长。

2024年2月,接受眉山市丹棱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2024年5月,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被开除党籍和公职;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2024年7月,因犯受贿罪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。

案情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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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年,年仅17岁的丁玉国进入石桥乡卫生院工作。那时的他,一切以病人为中心,踏实肯干、忘我敬业,逐渐成为一名受人尊敬、小有名气的医生。得益于个人努力和组织培养,丁玉国在30岁时被提拔成为当时全县最年轻的卫生院副院长。

走上领导岗位后,丁玉国本应继续将心思用于精进医术,但他却思想偏航、贪欲膨胀,开始利用职务之便,为药商在医疗设备采购、药品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,并对他人所送财物来者不拒,从开始的一两万元到后来的一二十万元,丁玉国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钱是药商从高额利润中分出来的提成,是应得的“感谢费”。

2019年丹棱县某医院院长被查、2020年县卫健系统“一把手”落马、2023年全国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,都对丁玉国产生了一定震慑,但他始终心存侥幸,采取“风平浪静时收、风声紧时退”“伙同多名药商代表串供”“向组织交代小问题掩盖大问题”等方式,掩耳盗铃,在违纪违法道路上愈走愈远,最终错失3次迷途知返的机会。

经查,2014年至2023年,丁玉国以权谋私、靠医吃医,先后收受7名药商所送财物48次,共计现金181万元,其中单笔受贿最大金额20万元。

 

忏悔书节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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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我的违纪违法行为,以及企图蒙混过关的心理,最终走到了被留置的地步,让我从一个受人尊敬的医生变成了一个让人唾弃的罪人,也因此痛失了光荣的共产党员身份,痛失了“白衣天使”称号,痛失了一个平凡、完整、健康的家庭。

痛失光荣的共产党员的身份:我于2011年10月份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,由于工作业绩,我于2021年被评为了眉山市优秀共产党员。但是由于我平时放松了对廉洁自律的要求,没有守住底线,大肆收受药商所送财物,导致我被组织调查处理,我将会被开除党籍。这是我人生的一大耻辱,我辜负了组织对我的培养,让我从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变成了一个罪人。

痛失白衣天使的称号:我曾经也是一名受病人好评的医生,在丹棱县也是小有名气,也有很多患者找我治病。而由于自己的贪婪和无知,我将会面临被开除公职的处分,失去了继续做一名医生的机会。我辜负了患者对我的信任,抹黑了白衣天使的称号,我感到非常后悔。

痛失了一个平凡、完整、健康的家庭:在我这个年龄,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,由于我自己犯的错误,我将面临老人我不能尽孝,小孩我不能抚养的地步,一个家庭因为我而走到深渊,我将无颜面对我的父母和子女,是我亲手毁了我的家庭。

最后我想对卫生系统的同行们说,大家千万不要像我一样在工作中干违纪违法的事情,最终弄到一无所有的下场。在这里我深刻地向尊敬的党组织、县卫健局、县医疗界的同行们和所有一切关心我的人检讨,我确实错了!我不应该利用手中的职权收受药商的财物,更不应该一而再再而三地心存侥幸,欺骗组织,企图蒙混过关。我真诚地希望大家正确地把握好自己的人生,不要走上我这条“不归路”。

 

来源: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