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法课堂丨第38期 《九项准则》系列学习 医疗不正之风典型案例

2024-12-16 14:08纪检监察室

 

2021年11月16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,发布《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》。

九项准则

一、合法按劳取酬,不接受商业提成。
二、严守诚信原则,不参与欺诈骗保。
三、依据规范行医,不实施过度诊疗。
四、遵守工作规程,不违规接受捐赠。
五、恪守保密准则,不泄露患者隐私。
六、服从诊疗需要,不牟利转介患者。
七、维护诊疗秩序,不破坏就医公平。
八、共建和谐关系,不收受患方“红包”。
九、恪守交往底线,不收受企业回扣。

柳州市工人医院原党委委员、原医学检验科主任戴盛明违纪违法案

 

2019年5月10日,柳州市工人医院原党委委员、原医学检验科主任戴盛明因被控受贿968万元,在鱼峰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。

早在2005年,南宁某医疗设备公司已经是工人医院的医疗器械供应商。2009年春节前,该公司总经理叶某到戴盛明办公室,借介绍这几年公司和医院的业务发展情况之机,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食品袋放进戴盛明桌子里。之后,叶某为了公司能在竞争中持续给医院提供医疗产品、取得最大利益,极力寻求戴盛明的“支持”和“关照”,先后19次共计送给戴盛明670万元。2009年至2018年期间,戴盛明在医院产品采购中对叶某照顾有加,长期为叶某和他的公司谋取利益,提供便利。累计给戴盛明送钱超过100万元的还有医药公司代表梁某和李某,其中,梁某先后共计送了102万元,李某先后共计送了140万元。

戴盛明在任柳州市工人医院院长助理、医技系统主任、医学检验科主任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相关医药公司谋取利益,或在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时为相关公司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5家公司相关人员给予的现金共计968万元。

 

提示

涉案人员违反了《九项准则》第九条“恪守交往底线,不收受企业回扣”。因涉嫌违纪违法,戴盛明被柳州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。随后,戴盛明将968万元赃款退至柳州市监察委员会,并检举揭发了他人的犯罪事实。同年9月20日,戴盛明被依法逮捕。

 

来源: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委